2009年7月31日 星期五

頭號公敵

衝著剛看完,我也來寫一篇心得文。

以下為雷,與心得。

在看這部片之前,上了一下ptt
也知道要看這部片之前,最好做一下功課,
了解一下當時的時代背景,與這位主人翁到底是個怎樣的角色。
http://mike0123783.pixnet.net/blog/post/26628484

以上這個網站有簡單的說明。
也是因為看了之後,在進入電影院欣賞強哥的演技,才會覺得過癮阿~
本片講的就是John Dillinger 這位強盜

美國經濟大蕭條時,其大眾的所討厭的對象,是所謂這些銀行。
理所當然的像John這類的強盜,就帶有一點點亦俠亦盜的氣味。
就是這樣一個有點像羅賓漢與廖添丁的人物,在當時搶了全美各州大大小小的銀行。
而順理成章的成為了Public Enemies
官兵要抓他~大眾卻挺他!?

這樣的角色, 給強哥演果然是最適合的。
強哥也完全沒讓我失望,
帶點屌屌的眼神,舉手投足都有幾分瀟灑,彷彿他永遠不在乎外人的眼光,對自己萬分的自信,隨便,一個動作都可迷倒一堆女人,這的確這個角色應該表現出來的。


強尼演起來,一個字 帥
絲毫不做作,一點也不拖泥帶水。除了屌之外,演技中還有一點"認真"的精神在裡頭。
相較於史傑克船長,那種帶點娘娘,卻有幾分鬼怪的調調
在本片毋寧是一種對自己的過分自信與不可一世
與對自己生活"認真的隨性"的態度,造就一種很man的調性。
女主角問:你要去哪裡。
強尼:想去哪就去哪。
"我們太厲害不會被抓到,他們不夠狠、不夠快、更不夠聰明"
他是如此說的。

這是本片前半部,強尼戴普所表現的態度
隨著片子的推演,就會發現主角開始孤零,無助,
正如batman所說的:他的朋友都死了。
強尼在後半部的眼神也開始孤獨,跟害怕了,
他不是無敵的。

片子最後。男主角看著電影
電影裡的男主角說:你以為我會苟延殘喘這樣活著,要救活的精采些,要不就死的瀟灑點(其實應不是這些話,但大意如此,別計較。)
彷彿看到自己的一身。

無奈現實是殘酷的。
看完電影,走出電影院,
一槍。
就一槍,一代大盜就掛了。
沒有所謂的瀟灑與否,簡簡單單的一槍。把強尼給打死了。
頭號公敵宣布逮捕。

這樣的效果是有趣的。
因為片中前半部訴說的無不是男主角的威風,與手段,
總以為他會是來個英雄式的結尾。
但顯然這樣就灑狗血的,
故事說到此,強烈對比的出現告訴你:縱然是一代大盜,也是一顆子彈,就定你一生。沒那麼多廢話。

當然電影究竟是電影,死之前一句"再見,黑鳥"雖然老梗,卻還是很對我的味。
前後呼應的不錯。
總之推這一片。

附上一段搶銀行的配樂

2009年7月30日 星期四

小說





小說是一個很奇妙的東西。
我很喜歡看小說,精確點,我喜歡看故事。

我想人人都喜歡聽故事,
從小,從童書開始,大人們就給小孩一篇篇的故事。
對於我,我自己覺得,故事有趣的地方,在於,我們藉由故事體會到不同的人生。

人的一輩子,無法體會所有的事,我們的時間有限,想像力卻無限,想做事很多,能做的事卻很少。
但藉由故事描述,與聆聽故事的過程,我們卻可以隱隱約約的進入那個我們無法進入的世界當中。
故事越是精采,對人們震撼的效果也越強,
因為我們可能永遠無法成為那個故事的主角,卻藉由故事的本身讓我們看到主角眼中的世界。感受主角的感受。體驗主角的人生。

另一個喜歡故事的原因,在於故事可以帶領我們走入不同的時與地。可以在美國,可以在清末。
可以在台北,也可以在十八世紀的古堡。故事就像一條細細的線,只要我們順著它往前走,終究我們可以看到一個我們無法體會的時空。

這是故事魅力。

而一部好的電影,則可以成為一個故事的最佳代言。電影的感覺更強烈,透過影像的浮現,讓人們夠可以快速的進入電影的世界。無奈電影無法過分的描述許許多多的細節,如場景的所瀰漫的濕氣,食物吃下後所體會的甜味,觸碰古堡城牆的感觸...等等。

這時小說的出現,就提供了絕佳的替代方案,
小說沒有時間的限制,更沒有頁數的限制,也是幾乎零成本的製作,
作者透過雙手敲擊鍵盤,或單手書寫文字,而架構出一個比電影更為龐大、輝煌、驚奇的世界與故事。
小說不需特效,不需有明星、不需有好的配樂。要的只是一個會說故事的作家。

每每在讀小說時,我總感覺我在看一部長篇的電影。一部很長的電影,透過自己想像力的描述,把小說所描寫的場景一一架構在我的腦海裡。

彷彿只要翻開小說,就會跳入那樣一個世界裡。
一個故事套著一個故事讀下去,就彷彿在好多個時空底下來回的遊走。

最近總算把張大春的城邦暴力團給看完了。
結局總覺得有些交代不夠,但過程覺得是過癮的。

2009年7月18日 星期六

環島第一步,備車之全民瘋單車,膚淺如我也不例外XD

尋尋覓覓
總算將腳踏車入手了。
hasa 7.0
27速的變速 shimaro deore (前變、中變、與後變) LX等級
rockshox toro的避震
以及san marco的座墊
一堆有的沒的
買車時才知道原來腳踏車的零件品牌這麼多
多到眼花阿~

這兩天,跑到了八里。
騎起來,與我那台十幾年的老車一比
才知道科技的美妙。
變速多到讓我眼花,
騎車的檔位變化比開車還多
不同坡度,對應不同檔位,
不同的累度,也要對應不同檔位,
輕快之餘卻可以保持一定的速度阿~

感覺真不錯!
不過週末的八里,人也太多了吧
多到比旁邊的紅樹林還多,很不舒服。
但看在懷瑩被叫"弟弟"的份上~我還是笑的很開心X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