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很喜歡看小說,精確點,我喜歡看故事。
我想人人都喜歡聽故事,
從小,從童書開始,大人們就給小孩一篇篇的故事。
對於我,我自己覺得,故事有趣的地方,在於,我們藉由故事體會到不同的人生。
人的一輩子,無法體會所有的事,我們的時間有限,想像力卻無限,想做事很多,能做的事卻很少。
但藉由故事描述,與聆聽故事的過程,我們卻可以隱隱約約的進入那個我們無法進入的世界當中。
故事越是精采,對人們震撼的效果也越強,
因為我們可能永遠無法成為那個故事的主角,卻藉由故事的本身讓我們看到主角眼中的世界。感受主角的感受。體驗主角的人生。
另一個喜歡故事的原因,在於故事可以帶領我們走入不同的時與地。可以在美國,可以在清末。
可以在台北,也可以在十八世紀的古堡。故事就像一條細細的線,只要我們順著它往前走,終究我們可以看到一個我們無法體會的時空。
這是故事魅力。
而一部好的電影,則可以成為一個故事的最佳代言。電影的感覺更強烈,透過影像的浮現,讓人們夠可以快速的進入電影的世界。無奈電影無法過分的描述許許多多的細節,如場景的所瀰漫的濕氣,食物吃下後所體會的甜味,觸碰古堡城牆的感觸...等等。
這時小說的出現,就提供了絕佳的替代方案,
小說沒有時間的限制,更沒有頁數的限制,也是幾乎零成本的製作,
作者透過雙手敲擊鍵盤,或單手書寫文字,而架構出一個比電影更為龐大、輝煌、驚奇的世界與故事。
小說不需特效,不需有明星、不需有好的配樂。要的只是一個會說故事的作家。
每每在讀小說時,我總感覺我在看一部長篇的電影。一部很長的電影,透過自己想像力的描述,把小說所描寫的場景一一架構在我的腦海裡。
彷彿只要翻開小說,就會跳入那樣一個世界裡。
一個故事套著一個故事讀下去,就彷彿在好多個時空底下來回的遊走。
最近總算把張大春的城邦暴力團給看完了。
結局總覺得有些交代不夠,但過程覺得是過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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